国外资本收回要交税吗?
1、外资从境外向境内转移资产,按照我国税法规定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和20%的契税; 2、外资通过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方式,将境外资金回流到境内的,如果符合特殊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受让方来说,需要代扣代缴3%的印花税。
一、外币资产转换为人民币资产需要纳税 举例说明,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100万美元,工商登记时外币账户有存款100万美元。为了便于企业经营,在外汇局办理结汇后将这100万美金的注册资本金转入企业的人民币基本账户(即通常所说“走出去”企业的人民币备用金账户)。该笔资本金在基本账户停留一段时间后,被企业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如支付货款等,则该笔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流动于境内外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外国投资者的利润、股息和其他形式的收益,以及作为外国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收入及其他合法的资本收益,除法律规定不授予外国人全部所有权的财产以外,均应依法交纳所得税。上述情况下的资金转换应当属于境外投资者来源于中国的应税收入,应依法申报并交纳20%的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外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二、外汇资产转换为人民币资产需要纳税 举个例子帮助理解,甲外资企业有一笔外贸出口业务,取得外币应收账款80万元,现需用该笔款项采购原材料进口,则在进口材料后该笔销售收入应以人民币表示并计入财务报表中,此时,应确认收入并将相应金额调进账(即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此为一进一出,资产负债表里相应的资产与负债项目同时增加或减少金额相等。 在此情况下,由于该笔销售收入为外资企业在中国领域内所得,根据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5%的销项税额和20%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