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拒签后要隔多久才能再签?
被拒签之后,一般来说申请人有6个月至12个月的间隔期才可以再次申请加拿大签证(具体视案件情况而定); 除了被告知“无条件拒绝”,“条件性拒绝”“潜在条件性拒绝”的申请人外,大多数申请人是可以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此时申请人可以携带该通知书办理护照取回手续。 在拿到通知书的15天之后,您就可以查询签证结果了!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有些签证申请人虽然拿到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但这并不意味着签证申请已被驳回或无效,而是加拿大政府还在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的信息。
二是如果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时,您已经完成了所有签证申请材料,则无需再提交。 三是在签证受理期间,如有任何材料变更,请及时通知我们的客服人员。 四是无论是否接到加拿大使馆的通知书,我们都建议您不要擅自前往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自取签证,以防止您的资料出现问题而导致无法入境加拿大。
另外再补充一个知识点: 很多申请者会有这样的疑惑:在同一个签证类别中,别人能获得签证,为什么我却被拒绝了?难道是面试官看走了眼? 其实并不存在“走眼”的问题,这是因为每个签证申请的判断标准都是由移民局官员依据本国的法律、法规所决定,并且这些判定标准都是公开透明的,申请人只需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即可。 如果您的申请材料完整且真实、有效,并且符合相关的申请条件,那么一般都能顺利获签。 相反,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或不实之处,就算未对入境造成阻碍,也会因此而留下不良记录,将来再申请加拿大签证时就可能会被多加留意甚至因此被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