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续签需要哪些材料?
谢邀! 第一次在日本留学签证到期之前回国,并且没有办理延长签证手续的人,在下次申请去日本的签证的时候,会被使领馆要求提供所谓的“违反居留规定”的理由说明。这个理由说明是解释为什么上次签证到期没有延期或者延期多长时间以及为什么这次还要申请同种类的签证的书面文件。
理由说明要写得合情合理,让人信服。如果写不好,被使领馆挑出毛病来,很有可能导致签证被拒。所以,准备办理再入境签证的朋友们可要注意了哦~下面我给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如何写这份很重要的资料。
首先,我们在收到由入国管理局出具的在留资格认定书后,会先查到这份文件的号码,然后登录到以下网址,输入号码查询相关信息。 这是日本政府设立的网站,可以查询到关于申请人所有信息的复印件(包括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等等),只要输入证件号就可以在线查询。
我们点进查询结果的页面以后,可以看到申请人的在留期限和入境记录。 在留期限是从申请人在日本获得居住资格的起止时间;而入境记载项是上一次申请人来日的签证类型和入境日期时间等。
我们根据这两个项目的信息来填写拒签理由说明书。比如,这次申请的签证类型与上上次相同,都是旅游签证,那么就在备注里说明本次申请签证的类型与上次相同,并注明签证的起止时间。 而如果有亲属或者朋友在日本定居的话,可以利用他们所在的住址和电话给校方或所属单位发函,以证明其在日确有正当理由并进行延期的申请。
一般情况,只要申请者能合理地说明上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原因,且不存在特定危险或是特殊情形的话,则比较容易取得大使馆的批准并顺利获签。 大使馆会根据申请者的个人情况来判定其逾期停留时间是否超过180天,若超出该时限,则需要补充缴纳逾期滞留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