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有大赦政策么?
大赦(Mandatory Departure)是澳洲政治中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它不像PR、签证或者移民政策和制度那么被大众所熟知。其实,早在1976年澳洲历史上就发生过一场著名的“大赦”。 那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当时由于西方世界对越南战争的激烈反对和抗议,澳洲政府受到国内反越战浪潮的影响,出于政治原因宣布大赦越南出生的移民们并赋予他们公民身份。
这项被称为“76年大赦”的政策使超过50万越南移民成为了澳洲的新公民,并在之后参与了1983年的投票选举。 而这次大赦的起源,还要从越南移民登陆澳洲开始说起.......
时间追溯到英国殖民时期,越南移民最早一批来到澳洲的是19世纪20年代的华裔移民。他们在澳洲开垦荒地,种植甘蔗,为初期的澳大利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直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澳洲政府的官方统计数字表明,在澳越南人只有6000名,主要集中在西澳和北领地。
随后,越来越多的越南人离开故土,历经艰险取道马来半岛及印度尼西亚前往澳洲。根据澳大利亚国立大学T.H.Pringle教授的统计,1974年至1976年间共有约25万人从东南亚移民到澳洲,其中绝大多数是越南人。
这些非法移民的到来引发了澳洲当时的政党之争。以弗雷泽为首的自由党认为应该全力抓捕所有越南人并且驱逐出境,而以基廷为首的新民主党和工党则主张接受越南人的请求并给予合法身份。最终,前者的主张没有得逞。
1976年大选,基廷率领的新民主党战胜了弗雷泽领导的自由党,工党也实现了联合执政。新南威尔士州成为第一个授予越南人永久居民权;西澳大利亚州也紧随其后,予以接纳。其余各州也逐渐允许越南人在本地生活和劳动,并逐步获得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