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探亲如何办理?
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所有条件,否则不能申请: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 3.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户口; 4.被邀请人是日本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配偶、子女(成年子女)、父母等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亲属; 2.兄弟姐妹、叔侄、姨表等具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 3.朋友等具有配偶以外的近亲属关系的人士。 不允许申请的对象包括: 1.无国籍或外国国籍者; 2.不具有我国户籍者,不包括在我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 3.被日本国政府或者其行政机关认定的政治上有问题的人。
申请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应当与护照上的姓名一致。如需要变更姓名,须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并修改户口本。
2.“职务”一栏填写具体工作部门及职务。 无固定职业者的“职务”一栏填写“无”,并在备注栏内写明具体情况。 企业法人代表以“总经理”或“厂长”为宜。
3.“住址”、“电话号码”应填写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4.“护照号码”、“签证类别和签证号码”、“入境日期”、“停留期限”均填入证件本身的编号和具体信息。
5.“与申请人关系”一栏应如实填写与申请人的关系。
6.在“附件材料清单”后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集体户口者,需提供集体户口卡原件和本人页复印件;港澳台同胞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另外,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有的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这些都需要提前准备好。
注意事项 1.应携带全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办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取得公证处(出国)办的《公证书》,注明代办事宜。
2.申请表内容要填写清楚、完整。尤其要注意申请事由及附件材料的填写。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后再行填写。
3.提交的证明文件应为原件,不能为复印件。其中,毕业证书应在学信网上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打印出来提交。
4.提交的证明文件应为客观真实,真实有效,且均为近期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