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扩建应向谁请示?
这个……要看情况
一、如果该学校是独立事业单位,隶属于当地教育局,那么应该先征得教育局的同意;
二、如果是高中或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那么还应该经同级人大的常委会审议通过(因为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义务教育实行政府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如果是小学,那还要经过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不过,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现在的学校都是多校合并在一起的,很多就是几个村办中学和小学合在一起的。这种合在一起的,就没什么特别的规定了,和建一个小区似的,报规划,报国土,建设,环保,消防,质监等部门即可。
另外补充一点,乡镇企业占地一般是由县级政府部门批准,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也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审批(乡镇一级没有国土所) 至于说你们这里搞开发区,学校占地的,我想应该是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把学校的用地划拨给开发商,作为开发商的补偿吧。这样操作是有问题的,但是现实中有很多人为操作空间,就是把学校的地挪到旁边去,或者多占点地(其实很多都是集体土地),然后把这块地拿给房地产商使用。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只能说当地政府违规操作了——集体建设用地上是不能建商品房的。但是既然已经这样建好了,那也只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