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博士可以提交几个申请?
这个问题,我终于可以抖一点料了! 之前写过两篇关于香港博士的文章:《香港博士申请之全奖攻略》和《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部)2018年Ph.D.录取情况》。
在文章的最后,我提到过自己的一个“小发现”: 在港三大工程学部的官网上,PhD的申请页面里明晃晃的写着: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同时递交三个研究课题的申请(在申请表的research proposal栏中)。 虽然这个“小发现”看起来似乎没啥用——因为一般申请者都是同时递交给多个项目的,但是我当时写那两篇文章的时候,是暗含了一个假设的:如果申请者是在2017年前拿到offer的话,那么他/她肯定是符合这个“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同时递交三个研究课题”的限制条件的,因此以此作为判断offer发放数量的依据大致上是准确的。
现在,我可以更明确的说出我的结论了: 我通过检索到各个项目offer holder的背景信息(这个信息在我的过往回答里有提过怎样搜集),将同一人申请同一个项目的情况排除在外,最终得到的结果是:每个申请人平均只申请了2.65个项目,绝大多数的申请者都符合“不超过3个申请”的条件。
换句话说,大部分申请者实际上是没有充分利用自己“机会成本”的,他们本可以同时申请更多个项目而不会增加自己的“录取风险” ——毕竟这些项目的面试过程往往是联动的,在某个项目组遇到挫折时,可以利用其他组的面试结果来填补。
当然,可能有读者会问:为什么不把条件设定为“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同时递交两个研究课题的申请”呢?其实,我当初设定条件的时候也是有过这样考虑的,只是考虑到不同学科的项目数量差别特别大,这么设定可能会对个别项目不太公平;而且有的同学可能希望通过多投递几份申请提高录取几率,因此我就没有把这个条件设置得过于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