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劳工好吗?
我在加国东部工作过两年,来回答这个劳动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概念,加拿大属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劳动者,受到的待遇都是和资本家相对抗的(虽然实际执行可能有差别)。所以不管在哪个国家,劳动保护都是相对的。 回到题目,来比较一下加拿大劳工法和国内法(以《劳动法》为参考)的异同点:
1. 都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侵害劳动者的人身权;
2. 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环境、条件和防护措施;
3. 都规定了对违反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有关法律规定的责任;
4. 都有对工资和福利的约定并允许协商调整。 不同点在于:
1. 加拿大的劳动法允许劳动者随时终止合同,而国内的劳动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期提前三十天,并且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加拿大没有“工伤”一说,所有因工作引起的伤病都算雇主的法律责任范围,不论是否由工人本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雇主都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而中国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3. 加拿大的劳动法赋予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职责,而中国工会是代表职工与企业洽谈劳动条件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