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归属哪国?
1763年英国将北美十三州殖民地正式纳入英帝国的管辖之下,但当时并未向这些殖民地进行征税,所以北美殖民地的居民并没有完全服从英国的统治。 随着北美殖民地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动,北美殖民地从英国进口的商品价格不断上涨。而同时由于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从北美殖民地出产的商品进入欧洲市场的通道被切断,导致北美殖民地出口到欧洲的农作物和工业品的价格大幅上涨。这种变化使得北美人与母国英国之间的贸易逆差急剧扩大。根据英国政府提供的数据,18世纪60年代后期英美两国间的年均贸易逆差额大约为2.7万英镑;到了19世纪初这一数字已经上升至50多万英镑。为了弥补因贸易不顺而造成的损失,英国政府决定向美国殖民地人民征收关税以增加收入。
1765年《印花税法案》通过时北美地区只有4个自治领——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得岛和新泽西。这4个州虽然具有高度自治的权利,但与英国的隶属关系仍然十分明确,对英国王室负责,并接受英国议会的立法管辖,因此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但在同年通过的另一项法令中,英国政府又赋予了上述各州代表议会投票表决有关税收问题的权利,这实际上使他们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也使得当时的北美殖民地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主权国家的资格(尽管其主权并不完整)。然而,当殖民地人民得知自己将要成为税种制定者后,他们开始激烈抗议这项法令的通过。
为了平息民众的反叛情绪,英国议会于1770年通过了《驻军法》。根据这项法律的规定,只要总督认为有必要,英国陆军部队即可在美洲殖民地驻扎,并有权征用当地房屋作为营房。此外该法案还规定英国军队可以开进任何一座城市,对反抗者们实施武力镇压或逮捕。
这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激怒了当地的民众。在波士顿爆发了抗议游行活动,英国驻军遭到了袭击;此后不久又在纽约发生了类似事件。面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决定派遣一支由500人组成的部队前往美国殖民地镇压暴乱。 1775年4月,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命令总司令兼驻北美英军统帅威廉·豪将军率部前往波士顿。